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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长:肇事致死案必须严判,不能花钱逃脱责任!

Admin User
2024年1月10日13,564 阅读

【柬埔寨头条综合报道】据柬媒消息,柬埔寨副总理兼司法部长高乐指示法院,在肇事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里,绝不能让肇事者花了钱就能逃脱法律责任的情况出现,而是必须严判,也就是绝对要避免出现“撞死人后花钱脱身”。

1月9日下午,司法部长高乐出席关于《推进和加快解决法庭案件运动》和《审核和解决法庭上的异常情况运动》记者会时,如是表示。

高乐指出,目前法院上的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占刑事案件里大约12%。每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者家属就受了一次伤害,所以绝不能让家属在法院程序上再一次受伤害。所以解决交通事故案件,对家属的赔偿是优先事项。

他说:“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不能拖延,不能让家属再次受伤害。司法部指示包括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单位,指派副检察官和法官专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要尽快处理这种案件。”

司法部长高乐还表示:“交通事故肇事者必须严格承担法律责任,绝对要避免撞死人后花钱脱身的情况出现。但同时我们也要保证做好对受害者的赔偿工作。此外,要做好责任的判定,要根据法律检查谁对谁错。而且对的一方不一定是路人或骑摩托车的人,也不是开车的人就一定是错的。对和错要根据法律、事实和证据做责任判定。

例如一个人在路上开车,突然有一个人要自杀直接冲进来给车撞,那我们总不能认定开车的人是错的吧?还有就是车辆开着,突然有人骑着摩托车撞进来,然后当场身亡,我们就直接认定骑摩托车的人是受害一方吗?这些都要依照法律执行的。但我们不能让撞死人后花钱脱身的情况出现,这是不能发生的,肇事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司法部长高乐也鼓励减轻勇于现身处理和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肇事者的惩罚,但这并不意味着肇事能逃脱法律责任。

高乐表示,他鼓励交通事故肇事者现身承担责任,法院要有减轻惩罚的措施。同时要确保对受害者的赔偿以及司法公正。但是如果肇事后逃逸那就是两项罪行了,撞了人责任判定一回事,但如果逃逸了那就是另外一项罪行,这种案件的处理必须严格处理。(编译: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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