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免交屠宰税,但年收益逾2.5亿瑞尔需交月税和年税
Admin User
2020年1月18日12,957 阅读综合柬媒报道 柬埔寨国家税务总局重申,政府于2018年取消屠宰税,但年收益超过2.5亿瑞尔(约6万2500美元)的起必依法交月税和年税。
国家税务总局今日(1月18日)发布通告表示,屠宰税于1991年2月2日正式开征,但该税于2018年被取消,意味着屠宰场无需缴纳屠宰税,但年收益逾2.5亿瑞尔的屠宰业者必须依法交月税和年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此通告是由于特本克蒙省税务局官员征税时,引起三州府市屠宰业者的误会,认为税官所征收的是屠宰税,其实是年收益逾2.5亿瑞尔的月税。
根据2016年发布实施的1215/2016号《财政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分为小、中、大三级别。年收益从2.5亿瑞尔至7亿瑞尔为小级别;年收益从逾7亿瑞尔至40亿瑞尔为中级别;年收益逾40亿瑞尔起为大级别。(编译松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