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国家庭外解决纠纷管理局推动调解机制 调解协议具终审判决效力
【柬埔寨头条综合报道】2026年9月21日上午,磅通省行政领导及相关部门官员共70余人在磅通省参加“庭外解决纠纷调解技能”培训课程。
此次培训开幕式由司法部国务秘书兼国家庭外解决纠纷管理局(NADR)成员恩占马卡拉代表副首相兼司法部长、国家庭外解决纠纷管理局主席高乐主持。
恩占马卡拉在开幕式上表示,此次培训为期三天,旨在向学员传授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重点涵盖调解的三大核心阶段:调解前、调解中及调解后的纠纷处理工作。
恩占马卡拉指出,柬埔寨政府已责成司法部制定具体行动计划,落实三项优先任务:第一,在现有机制基础上建立庭外解决纠纷机制,以便快速解决民众纠纷,特别是基层纠纷;第二,推动并加快法院案件审理进度;第三,监督并处理法院系统内的违规行为,提升法律执行的透明度、廉洁性和公正性。
恩占马卡拉强调,目前工作重心聚焦于两大支柱:一是司法改革,旨在提升司法服务质量与效率,确保为民众提供快速、准确、公正的司法服务;二是纠纷解决体系改革,通过设立国家庭外解决纠纷管理局,将调解服务带到基层,以和平调解方式促进社会和谐,并减轻法院案件积压负担。
此外,恩占马卡拉还列举了庭外解决纠纷的四大优势:减轻法院诉讼压力、提供便捷的基层调解服务、通过促进和平文化确保社会和谐与稳定,以及确保纠纷各方达成的和解方案得到有效执行。
恩占马卡拉明确指出,国家庭外解决纠纷管理局的“特殊之处”在于,经该局调解达成的协议书具有与法院终审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意味着纠纷一经调解成功,即视为最终解决,无需再通过法院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庭外解决纠纷管理局与磅通省行政当局已于2025年1月17日签署关于调解纠纷合作的谅解备忘录(MOU)。此次培训是进一步落实该备忘录的重要举措,旨在加强一线调解官员能力,确保为基层民众提供更高效的调解服务。
来源:Fresh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