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新闻部部长:新闻自由应与法律责任并重
Tnaot Media
2026年10月26日1,495 阅读【柬埔寨头条综合报道】柬埔寨新闻部部长宁帕达指出,新闻自由与法律责任必须并行,新闻自由绝非歪曲事实、威胁、煽动或侵犯他人权利的借口。他表示支持新闻工作者在法律框架内自由履行职责,并强调社会需要能够提出深刻问题、揭露异常现象、反映民生诉求以及监督公共服务质量的媒体。
2026年10月25日,在新闻部举行的“数字时代新闻从业者的职业责任”培训班闭幕式上,宁帕达部长表示,新闻自由并非法律的豁免权。他强调,柬埔寨《新闻法》为新闻行业提供了重要保护,但也设定了相应的义务与责任。新闻工作者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隐私、公平审判权,并对儿童、受害者及弱势群体保持审慎态度,同时严格遵守关于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的法规。
宁帕达表示:“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是受保护的基本权利,但行使这些权利的同时,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与尊严,遵守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自由赋予我们发言的权利,职业道德告诉我们如何发言,而法律则划定了责任的界限。”
他强调,自由与责任并非对立,缺乏责任的自由会导致公信力丧失,缺乏自由的责任则会使媒体失去其应有职能。新闻自由的本质是寻求并以负责任的态度发布真相,而非随心所欲地发布任何内容。
他指出,依据柬埔寨宪法第41条,公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和集会自由,但前提是不侵犯他人尊严,不触及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他特别提醒,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身份不能成为免除法律责任的护身符,若发生违法行为,仍需根据事实、行为构成及法定程序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最后,他区分了“批评”与“诽谤”,指出基于事实和诚意的批评是新闻职业的一部分,但出于恶意进行指控并损害他人或机构名誉则会引发法律问题。若媒体出现错误,应及时更正并给予当事人回应权,而非盲目辩解。(审核:Thoma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