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载入中...🇰🇭 柬文版

柬埔寨社会福利部:遗弃婴幼儿属违法,最高可判刑5年

Tnaot Media
2026年8月20日979 阅读

【柬埔寨头条综合报道】近日,柬埔寨社会福利、退伍军人与青年改造部发现,仍有个别父母或监护人将婴幼儿遗弃在医院或公共场所,此类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关注。

社会福利部严厉谴责这种不人道、残酷的行为,认为其严重违反了法律、道德准则、儿童保护政策、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他国际文书。

对此,社会福利部重申,根据柬埔寨2009年颁布的《刑法》,相关人员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 第321条规定:对于遗弃未成年人的行为,若负有抚养义务者遗弃15岁以下未成年人,导致其健康或安全受损,将被判处1年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以200万至1000万瑞尔罚款。

* 第330条规定:教唆遗弃婴儿罪,若以获取报酬为目的,直接唆使父母遗弃已出生或即将出生的婴儿,将被判处1个月至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10万至100万瑞尔罚款。

社会福利部已多次发布相关指引,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要求各省市社会福利部门加强协作,包括与执法部门,积极执行关于预防遗弃婴幼儿的相关法规。特别是要严格遵守2011年发布的儿童替代照护政策实施程序,以及2024年1月颁布的关于市县区儿童保护程序的实施手册。

该部呼吁各职能部门及各级地方政府严守法律职责,协同保护儿童并提供必要服务。同时,呼吁社会大众及各位父母应尽到抚养责任,在充满爱与温暖的家庭环境中养育子女。

若在抚养过程中遇到困难,社会福利部鼓励家长与当地职能部门联系,以获取政府及非政府组织提供的社会支持服务,切勿因无力抚养而做出遗弃行为。

来源:Fresh News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