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女童遭强奸,被告男孩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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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4日8,555 阅读周三(3日),上诉法院审理了一名14岁男孩的案件。该男孩因2017年初在金边市堆谷区强奸一名3岁女孩被判3年监禁。
听证会在不公开的情况下举行,由万威宝法官主持,受害者及其父亲以及上诉人的母亲均出席了听证会。
受害者的父亲对法官说,他给女孩洗澡后发现她的腿上有血迹,才知道了强奸的事。
他的女儿告诉他,她被住在隔壁的那个男孩强奸了。
“女孩的父亲告诉法官,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强奸,但他要求法庭维持有罪的判决,”上诉人的母亲辛香塔说。
她说,在2016年8月事件发生之前,她和家人在堆谷区的一个社区里租了一间房子,并与住在隔壁房间的受害者家人成为了朋友。
事件发生时,她和丈夫正在建筑工地上工作,他们的儿子、时年12岁的男孩独自在家。
回到家后,他们发现小女孩的父亲指控他们的儿子强奸了他的女儿,并向宪兵提出控诉。
因为男孩是未成年人,所以这名男孩最初被送到金边市社会事务、退伍军人和青年局。
然而,社会事务局拒绝接受这名男孩,于是宪兵将此案转交市法院。
“一卡车宪兵来逮捕我的儿子,拘留了他两天。然后他们要求我丈夫在一份文件上按手指印,说我儿子已经承认了强奸。但我丈夫拒绝了,因为他无法证实我们的儿子是否真的承认了强奸,”辛香塔说。
她说,金边市法院在2017年初判处她的儿子3年监禁,并下令她的家庭向女孩的家人支付1200万瑞尔(3000美元)的赔偿金。不过,因为他的儿子还未成年,所以法院并未将她的儿子监禁。
男孩的母亲坚称自己的儿子是清白的,呼吁上诉法院推翻有罪判决。辩护律师肯威宝也呼吁法庭撤销对这名14岁少年的判决。
上诉法院将于7月19日宣布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