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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拉省初级法院就15人因故意伤害致死案被判刑作出说明

Tnaot Media
2026年8月7日698 阅读

【柬埔寨头条综合报道】干拉省初级法院于2026年8月7日发布公开声明,就法院对15名涉及严重故意暴力致死及重伤案件的被告所作出的判决进行澄清。

此次说明是为了回应近期社交媒体上,特别是“Khmer United News”脸书主页对该案审判公正性的质疑与批评。

干拉省初级法院发言人指出,近日有脸书主页发布视频,声称“在这个时代竟然还有这样的法院,想必我的国家对穷人没有正义,应该撤销法院”。针对该言论,法院向公众及媒体说明如下:

2026年6月30日,干拉省初级法院就2025年12月31日立案的编号2684刑事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涉案的15名被告包括:李兴内、速明山、宁威、乍贴、班速丹、坤皮伦、胡西哈、坤武塔、秦切、布速帕、谢本良、速真、帕里萨、春本测以及翁查内。上述人员被控于2025年12月29日在干拉省桑波波市桑波波分区Prek Sngu村的一家公司内,犯下“多人共同蓄意严重暴力”及“导致受害者死亡的蓄意严重暴力”罪,触犯了《刑法》第218条第3项及第224条。

在庭审期间,审判理事会通过讯问被告、核实证据及审查监控录像发现,被告们合谋使用木棍和塑料管等武器袭击受害者的四肢、躯干及头部,并围困受害者使其无法逃脱。该暴力行为最终导致1名受害者死亡,另有3名受害者重伤。

在完成审讯并核实证据后,审判理事会认为针对15名被告的指控事实确凿。据此,干拉省初级法院于2026年7月31日宣判,裁定上述15名被告犯有“多人共同蓄意严重暴力”及“导致受害者死亡的蓄意严重暴力”罪名成立,判处每人13年有期徒刑。

干拉省初级法院发言人进一步强调,该案的审判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基于事实与证据作出裁决。若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判决宣告之日起1个月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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