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国会全票通过《宪法》第33条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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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10,502 阅读【柬埔寨头条综合报道】据柬媒消息,7月11日上午,柬埔寨王国国会召开全体会议,125名议员一致投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宪法》第33条的提案,支持率达100%。
此次修宪旨在为建立法律框架提供依据,以依法剥夺与外国势力勾结、参与叛国行为,或严重损害国家与人民利益的柬籍公民的国籍。
修正后的《宪法》第33条内容如下:
> 柬埔寨公民不得被驱逐出境或引渡至任何国家,除非在双边协议框架下进行。
> 居住在海外的柬埔寨公民应受到国家保护。
> 关于柬埔寨国籍的取得、丧失及剥夺,须依照法律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此修宪提案由洪玛奈首相联同全部125名议员联合提出,占国会席位总数的100%。提案旨在加强国家主权保障,防范和打击任何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与人民利益的行为。
根据《柬埔寨王国宪法》(新)第49条,全体柬埔寨公民有义务维护国家利益,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损害国家与人民利益。该条还规定,公民应积极参与国家建设与保卫祖国。因此,任何背叛国家、破坏人民根本利益的行为,尤其是与外国势力勾结者,不仅违反《宪法》与《刑法》,更背离了作为柬埔寨公民的基本责任与良知。
据悉,柬埔寨历史上已有相关法律对剥夺国籍进行规范,例如1920年《民法典》、1968年10月16日第377/68-B.R.号皇家法令颁布的《丧失高棉国籍法》等。此外,全球超150个国家(包括亚洲和欧洲)制定了类似规定,其中包括法国、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比利时、意大利、印度、韩国和新加坡等,尤其是在处理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或威胁国家安全的情况下。
此次对《宪法》第33条的修改,标志着柬埔寨在打击叛国行为、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国家事务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对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福祉具有深远意义。(编译:安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