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国会通过《柬埔寨与香港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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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4日13,587 阅读柬埔寨国会今天审议通过了《柬埔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柬埔寨副总理兼财经部长翁本莫尼洛代表政府出席会议,就协定内容作出说明及问答议员提问。
《柬埔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划分香港与柬埔寨的征税权,并订明各类收入的税率宽免。这安排有助投资者更有效地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加强经贸联系,以及鼓励柬埔寨企业在香港营商或投资,同时也可鼓励香港企业在柬埔寨营商或投资。
如果没有签订避免双重课税协定,香港公司透过设于柬埔寨的常设机构经营业务所得的利润若源自香港,可能须同时在香港及柬埔寨课税。此外,柬埔寨居民在香港赚取的收入会同时被香港及柬埔寨征税。
根据双方签署的避免双重课税协定,香港居民就源自柬埔寨的收入缴纳的任何柬埔寨税款,可根据香港的税务法例,从香港就同一项收入徵收的税项中抵免。柬埔寨居民在香港缴纳的税款,亦可从柬埔寨就同一项收入征收的税项中扣除。
另外,香港居民受雇在柬埔寨工作,若其收入并非由一个柬埔寨实体(或由他人代该柬埔寨实体 )支付和负担,而该居民于相关的12个月内,在柬埔寨逗留累计不超过183天,便可获豁免缴纳柬埔寨税款。
现时香港企业从国际航运赚取产生自柬埔寨的利润,须在当地课税;然而,根据双方避免双重课税协定,该等利润日后在柬埔寨可享有50%的税务扣减。香港的航空公司经营往来柬埔寨的航线, 将只须在香港就有关利润按香港税率缴纳利得税,其税率较柬埔寨的20%为低。(转自:柬埔寨中国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