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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新闻部部长:新闻证件非“特权”,记者需严守职业道德

Tnaot Media
2026年10月25日597 阅读

【柬埔寨头条综合报道】柬埔寨新闻部部长奈帕德拉强调,新闻证件并非赋予记者为所欲为的特权,记者不应通过掩盖、修改或歪曲新闻事实来换取金钱或其他利益。

2026年10月24日,在新闻部举行的“数字时代提升新闻专业责任、遵守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研讨会上,奈帕德拉部长发表了上述言论。

为帮助记者深刻理解职业角色与任务,奈帕德拉部长提出了七项核心职业道德原则。他重点阐述了以下两点:

第一,尊重事实。记者必须探寻真相,而非仅寻找支持自身立场的论据。若带着预设结论去单向搜集证据,便违背了诚实调查的初衷。真正的调查必须保持开放态度,接纳所有可能证实或推翻初步结论的证据。记者不可先入为主、摒弃不利证据,其根本职责在于尊重真相。

第二,报道前核实信息。部长指出,“听人说”、“传言”或“脸书上的帖子”绝不能作为严厉指控的充足证据。在涉及贪腐、滥用职权、违法犯罪或侵犯公民权利等指控时,必须严格审查文件、信息来源及事实本身。应尽可能寻找更多信源进行交叉印证,并评估各个信源是否相互独立。

第三,提供澄清机会。在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提出报道指控前,记者应设法联系当事方寻求澄清,并如实记录其回应。给予澄清机会不仅无损记者的独立性,反而是公平报道的重要体现。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被报道方有权阻挠已核实信息的发布。奈帕德拉强调,在指控与澄清之间保持信息平衡是记者的基本素养。

第四,区分事实与观点。报道事实与发表观点性质截然不同。记者可以进行分析和评论,但必须让受众清楚界定何为既定事实、何为信源主张、何为作者观点,将上述内容混为一谈极易误导公众。除社论或分析文章外,记者无权在新闻报道中掺杂个人主观意见。记者是传递清晰信源的使者,既非发号施令的当权者,也非判定对错的法官或司法警察。

第五,尊重个人尊严与隐私。享有新闻采访权不代表可以侵犯他人合法权利。记者在报道中必须格外谨慎,妥善保护儿童、性暴力受害者及弱势群体的信息披露。新闻报道需在公众利益与个人可能受到的负面影响之间取得合理平衡。(审核:影子)

来源:Fresh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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