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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至少12种工作 禁止外国人从事

Admin User
2019年8月28日12,707 阅读

柬埔寨劳工职业培训部部长8月28日正式签发指示通告,所有在柬埔寨的外国人禁止从事出租车、理发等10项职业。

柬埔寨政府规定,以下10项职业外国人不得从事:一、各种车辆司机,即摩托车、三轮车、拖斗摩托车、4轮摩托车、载客和运货汽车;二、在公共场所步行或推车摆摊;三、在公共场所的按摩师;四、理发师、烫发师和美容师;五、鞋子修理匠和擦鞋匠;六、裁缝;七、补胎、修车师傅;八、柬埔寨纪念手工艺人;九、柬埔寨乐器、佛具和佛像匠人;十、金匠和珠宝匠。

劳工部在通告中称,将停止颁发或延长从事上述职业的外国劳工的劳工证。

另外,违反该通告规定者,将依据柬埔寨现行劳工法进行罚款或判刑。

劳工部还要求,在柬企业在招聘员工时要优先聘请柬埔寨籍人员,招收外籍员工必须要证明外籍人员是具有特殊技能人才,同时这些岗位柬埔寨人无法胜任。

值得一提,为了保障国人的就业,劳工部规定每位在柬埔寨务工的外国人或投资人每年缴纳180美元的居留证件费、130美元的劳工证费用和50美元的外国员工工作配额费用,即每年为36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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