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政府:煽动叛乱、叛国或政变不属于政治权利和言论自由
Admin User
2019年9月27日9,360 阅读综合柬媒报道,柬埔寨官方声明表示,任何要求释放处于司法程序下的人的呼吁都是非法的,也超出了联合国柬埔寨人权事务特别报告员罗纳·史密斯的职权范围。
柬埔寨本地媒体《高棉时报》周四(26日)晚间刊登了一份官方发布的声明:柬埔寨王国常驻联合国办事处和日内瓦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表示,联合国柬埔寨人权事务特别报告员罗纳·史密斯女士提交的《柬埔寨人权状况报告》虽然反映了柬埔寨的人权成就,但一些建议超出了报告的职权范围,例如要求释放处于司法程序下的人,这一要求是不合适的,并且对国家司法不公平。
“我们赞赏对柬埔寨境内促进和保护人权所作的富有洞察力的评论。但是,我们发现该报告没有全面反映柬埔寨的的整体情况。”
“所有政党和个人都有权依照现行法律和条例自由行使其政治权利。然而,煽动叛乱、叛国或要求政变推翻合法选举的政府都不是政治权利。”
声明还说,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应出于其不良的政治目标而勒索或劫持民主。正义必须通过司法权限下的法律手段来实现。
声明说,不应使用人权理事会为一个集团或政党的利益进行政治宣传,而牺牲其他团体或政党的利益。人权不应政治化。它应以公正和公正的方式适用。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柬埔寨被要求加强民主、人权和法治,但当有关当局执法时,我们却被指责限制言论自由的权利。事实上,一个人应该在充分尊重他人的情况下行使自己的权利。煽动叛乱、暴力和要求对合法当选政府发动政变的政治言论既不是政治权利,也不是言论自由。”
“一个人被判有罪不是因为他是谁,而是因为他犯了什么罪行。不论其政治派别是执政党还是反对党,公民在法律面前均享有同等待遇。但是,对于某些国家和利益相关者来说,当涉及对服从其政治议程的个人或团体采取法律行动时,柬埔寨的执法部门就被认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