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载入中...🇰🇭 柬文版

柬驻联合国代表团:加入非政府组织不是有罪不罚的许可证

Admin User
2021年8月26日10,998 阅读

8月24日,柬埔寨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发表声明,完全否定联合国特别报告员的个人观点,指出专家所说的“人权捍卫者不应该被逮捕或惩罚”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因为“加入非政府组织不是有罪不罚的许可证”。

荣春被带出法庭。(资料图)

本月中旬,金边市法院对柬埔寨社会活动家荣春(Rong Chhun)和他的两位支持者萨卡尼卡(Sar Kanika)、童尼莫尔(Ton Nimol),以“煽动造成社会混乱”的罪名定罪。从而引起了联合国柬埔寨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威滴•汶达蓬(Vitit Muntarbhorn)、联合国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玛丽·劳勒 (Mary Lawlor)等人的不满,他们认为,“人权维护者永远不应因努力保护他人的人权而被逮捕、拘留或定罪”,并指责柬埔寨政府“镇压异议和扼杀言论自由”。

对于联合国人权专家的指责,柬埔寨常驻日内瓦代表团认为,他们的评论具有误导性和偏见。

柬埔寨代表团认为,这些自称是“专家”的联合国官员自以为是主权国家法院内部事务的“仲裁员”,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和联合国宪章。

关于“荣春案”,柬埔寨代表团指责人权专家们不去了解事实和尊重法律,相信虚假新闻,成为被利用的政治工具。事实是,去年8月的一项在线民意调查显示,近八成的受访者支持逮捕荣春,这清楚地表明了人民的意愿。

柬埔寨代表团指出,专家说“人权捍卫者不应该被逮捕或惩罚”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加入非政府组织不是有罪不罚的许可证。对任何人的指控都是基于所犯和法律规定的罪行,而不是基于他们属于哪个群体。

关于人权专家呼吁废除柬埔寨刑法部分条款,柬埔寨代表团抨击此举无异于将柬埔寨推入无政府状态,破坏了柬埔寨的国内法治,是对法治和宪法保障的所有公民平等待遇的侮辱。

柬埔寨代表团认为,人权专家在批评柬埔寨时,从未强调行使言论、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必须与责任案件联系起来,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特殊界限。

柬埔寨代表团强调,柬埔寨宪法保护言论自由权,但不保护传播虚假信息、诽谤、煽动暴力和播下种族主义的自由。

荣春等人去年7月因涉嫌“煽动”支持者与越南边境附近的村民引发冲突被法院以指控“煽动引起社会动荡”的罪名被逮捕。金边市法院于今年8月18日判处荣春2年有期徒刑并罚款200万瑞尔。

来源:KhmerDaily公众号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