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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办案不可私自拍摄录音!

Admin User
2024年12月29日9,792 阅读

【柬埔寨头条综合报道】据柬媒消息,12月27日,柬埔寨副首相兼内政部长苏速卡下达严令,严厉要求警方在办案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拍照、录影、录音以及公开行动信息。

苏速卡指出,警方办案时,有关单位应安排人员专门拍摄和记录行动过程,以作为工作用途,同时负责该工作的官员不能未经允许使用这些内容。另外,警方务必对案情做好保密工作,不能向不相干之人或者新闻媒体机构公开行动前、期间以及行动后的信息。不仅如此,还要对影响办案和触犯个人权利的不相干之人和新闻机构采取措施,阻止他们的行为。

针对对嫌犯的逮捕和移送过程中,警方务必迅速完成工作,不要留下时间给他人拍摄和报道,皆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

苏速卡还补充道:“所有有关行动、法院和监狱程序期间的活动照片、视频或录音内容,只能用于工作用途,以及必要情况且获得批准后才可以使用。”

另外,只有单位发言人或者经上级允许的行动组组长,才能向公众或新闻机构提供信息。

他还表示,在获得批准公开案情的情况下,所有与嫌疑人、证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和受害者有关的照片或视频等身份信息和隐私,都应该得到保护。(编译: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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