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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港3名中国籍男子涉非法拘禁及非法持枪,一审被判20至25年监禁

影子
2026年6月5日1,317 阅读

【柬埔寨头条综合报道】据柬媒消息,2026年6月5日,西哈努克省初级法院发言人发布通告,通报了一起涉及3名中国籍男子的刑事案件判决结果。被告人因犯情节严重的非法拘禁罪、未经许可持有武器罪(非法持枪)以及使用伪造公共文件罪,被依法判处20年至25年有期徒刑。

通告指出,西哈努克省初级法院于2026年6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这起于2025年5月17日立案的刑事案件。具体判决如下:

*第一名被告: FU YANG MIN,男,1993年出生,中国籍。

*第二名被告:FU JING PENG ,男,1993年出生,中国籍。

上述两名被告因犯情节严重的非法拘禁罪(勒索及实施酷刑或残忍行为)、未经许可持有武器罪以及使用伪造公共文件罪,分别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并各处罚款600万瑞尔(约合1500美元)。其犯罪行为于2025年5月9日至5月11日期间发生,作案地点涉及西哈努克市第一分区第二村一小区、斯登哈县奥特雷乡第一村出租屋以及西哈努克市第四分区第五村的出租别墅。该判决依据柬埔寨《刑法》第254条、第490条和第630条作出。

*第三名被告: CAI MAO ZI,男,1983年出生,中国籍。

该被告因合谋实施情节严重的非法拘禁(勒索及实施酷刑或残忍行为)、未经许可持有武器以及使用伪造公共文件,被依法判处2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600万瑞尔(约合1500美元)。作案地点和时间与上述两名被告相同。此判决依据柬埔寨《刑法》第29条、第254条、第490条和第630条作出。

此外,法院宣布根据《刑法》第62条规定,依法没收与上述犯罪案件相关的所有涉案物证。(编译: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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